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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办事处岳麓区新咸嘉派出所、门楼、挡墙形象墙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1-1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XZC-2024-159 项目名称:岳麓区新咸嘉派出所、门楼、挡墙形象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5)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备注:近三个月指2024年8月-2024年10月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证明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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