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医疗设备(乳腺X线摄影系统、X线骨密度仪)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乳腺X线摄影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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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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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
乳腺X线摄影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0 |
3,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质保期结束。
合同包2(X线骨密度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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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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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
X线骨密度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0 |
1,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质保期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乳腺X线摄影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合同包2(X线骨密度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乳腺X线摄影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为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配套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4年05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不少于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4年05月01日至今已缴存不少于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信用服务”查询栏目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及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3.7本项目的供应商如为经销商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同时需出具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以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供应商如为制造厂家的须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以及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非制造厂家投标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提供经销商授权的须出具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制造商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合同包2(X线骨密度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为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配套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4年05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不少于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4年05月01日至今已缴存不少于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信用服务”查询栏目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及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3.7本项目的供应商如为经销商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同时需出具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以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供应商如为制造厂家的须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以及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非制造厂家投标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提供经销商授权的须出具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制造商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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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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