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重庆市大渡口区K2-2、K4-1-1地块土壤污染修复设计施工总承包污染土水泥窑处置服务 | 采购项目编号: | G11000001752019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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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型: | 经营服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 17:30时 | ||
| 规模: | 详见招标文件 |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 备注: | |||
| 标段编号: | G1100000175201901001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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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名称: | 重庆市大渡口区K2-2、K4-1-1地块土壤污染修复设计施工总承包污染土水泥窑处置服务 | ||
| 文件是否收费: | 否 | ||
|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 2024-11-12 17:30 至 2024-11-17 18:00 | ||
| 询问截止时间: | 2024-11-18 09:30 | ||
| 异议截止时间: | 2024-11-18 09:30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2024-11-19 09:30 | ||
| 开标时间: | 2024-11-19 09:30 | ||
| 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 文件递交方式: | 网上递交 | ||
| 网址: | (请登录)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标段内容: | 应项目工艺需要及招标人要求需将约26155吨污染土进行处置。具体内容详见分项报价表及服务要求。 | ||
| 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②投标人须具备污染土壤处置能力或者投标人与具备污染土壤处置能力的水泥窑处置单位签署的有协同处置协议或水泥窑接收函或水泥窑授权委托书,水泥窑具备协同处置污染土的环评批准书和验收批复或专家组验收意见。(2)信誉及诚信要求: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否则投标将被拒绝:①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被政府公布过的不合格供应商,被司法部门处罚过的;②与招标人有合同纠纷,或被索赔过的;③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公布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④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公布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⑤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投标的情形。(3)关联关系禁止投标要求:投标人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①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②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③不同投标人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投标人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投标人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投标被否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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