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基本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安徽精宇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340802MA8ND7p7B
住所地: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马窝产业园1号厂房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企业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专业设计服务;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评估内容及要求
(一)评估内容与范围
1、评估对象:安徽精宇科技有限公司的机械设备、办公用品、装修装饰等相关财产,具体范围以实际交接的现场情况为准进行评估。
2、评估基准日:基准日为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安徽精宇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之日,即2024年10月25日。
3、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相关行业准则及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有关要求评估,按时出具评估报告以及列席债权人会议等评估机构依法应履行的义务。
三、审计内容及要求
(一)审计内容与范围
1、审计对象:安徽精宇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财务账目及材料,具体范围以实际交接材料为准进行审计。
2、审计基准日:基准日为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安徽精宇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之日,即2024年10月25日。
3、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相关行业准则及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有关要求审计,按时出具审计报告以及列席债权人会议等审计机构依法应履行的义务。
四、评估、审计机构资质和条件
1、具有评估、审计机构所应具备的合法资质;
2、与本案无利害关系;
3、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4、熟悉企业破产法及与清算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近五年内承接过企业破产评估、审计业务;
五、申报提交的材料
1、报价书。至少应包括评估、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机构资质、规模、承办本案的人员配置及简历、承诺出具报告的时间、报价方案(报价方案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明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时间、收费是否可以协商以及最大折扣比例等事项)等内容。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执业资质证书。
4、承诺书,至少包括:(1)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 (2)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3)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4)配合管理人和法院做好评估、审计工作;(5)出具的评估、审计报告符合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
六、评估、审计时间要求
原则上,评估、审计机构应当在选定之日起15日内完成全部评估、审计工作并出具评估、审计报告,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需取得管理人同意。
七、评估、审计机构的选定
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报价、人员配置等事项选定评估、审计机构并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备案。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1月14日上午10时整,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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