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10月(第二批)物资类公开询价采购(三次采购)
2.采购人:惠州市龙源电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请登录)
4.采购模式:公开询价采购
5.资金来源:自筹
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7.项目类别:物资类
8.报价方式:费率法
二、采购范围及内容
1. 标包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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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序号 |
物资品类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预估金额 (万元,含13%税) |
最高报价费率(%) |
框架采购结果有效期 |
成交人数 |
成交比例 |
采购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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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程物资 |
DF-W-24-10-04-01-01 |
惠州市龙源电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4-2025年配网通信电源线缆框架公开询价采购 |
150 |
<1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1 |
1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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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次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各标包均成交1家供应商,报价方式按费率报价; 框架预估采购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计规模供供应商参考,并不代表采购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一、框架协议管控措施: 1、框架协议期内: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中标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应重新采购; (3)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中标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应重新采购。 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预估金额的80%,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延长期内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预估金额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延长期内,成交单位被取消成交资格的,应重新采购。 二、框架协议履约说明: 1、供货方式:合同有效期间,需求单位凭借经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系统分配审批的《项目采购订单》(附件2)向供应商下单订货,配送时间按《项目采购订单》的要求为准。 2、考核机制: (1)成交供应商发生实际到货时间超出承诺到货时间,影响需求单位的施工进度累计达3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向供应商追偿损失。 (2)成交供应商拒绝履约累计达2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3)成交供应商发生产品质量不合格但未造成重大影响的累计达2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风险的,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向供应商追偿损失。 3、退出机制: (1)如非不可抗力因素,中标供应商放弃或无能力承接的,直接退出框架协议。 (2)对于提前淘汰、退出或无法正常履约的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中标预估金额80%,本项目重新采购。 三、违约条款: 1、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在履约担保中兑付。 2、自甲方确定数量后下订单之日起,须7天内完成供货,紧急供货须3天内完成;如果无法按指定供货期完成订单交货,按以下违约处理: (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的交货时间为准),每延迟1天按未交货物金额总价的0.5%计收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货款中扣除该违约金。 (2)乙方延期交货逾期时间超过7天或乙方不能交货或拒绝交货,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不满足供货要求累计达2次,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批物资总价20%的违约金或甲方按该批物资总价20%的违约金在履约担保中兑付,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 (3)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守约方因主张权利,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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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采购范围:本项目主要采购通信电源线缆等物资一批,详见采购清单,具体以实际采购为准。
3. 办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存储设备及其他含有芯片产品供应商响应报价时,不得使用美光公司产品(包括含有美光芯片的产品)(提供不使用美光公司产品承诺书)。
三、通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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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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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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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在完成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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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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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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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供应商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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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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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供应商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范围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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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报价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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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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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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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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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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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供应商必须是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
DF-W-24-10-04-01-01 |
四、采购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1月12日17时00分00秒至2024年11月15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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