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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智能巡视终端定制化生产及维保服务框架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12 收藏项目

2024年智能巡视终端定制化生产及维保服务框架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涉及日期的以公告/文件发出时载明的日期为准)

2024年智能巡视终端定制化生产及维保服务框架采购(二次招标)(招标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信息

(一)项目名称:2024年智能巡视终端定制化生产及维保服务框架采购(二次招标)

(二)招标人: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请登录)

(四)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五)资金来源情况说明:其他资金

(六)项目类别:货物及服务类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供货期:签订合同后且收到供货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调试(采购明细表:序号1-118),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服务期:签订合同后且收到服务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服务内容(采购明细表:序号119-124),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九)货物交货地点/服务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报价应包括人工费、差旅费、设备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金、验收费等。

(十)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有效,在本框架合同到期前,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标包预估金额的150%时,即终止本框架合同。在框架合同即将到期,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的150%时,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延长有效期,但不超过一年,实际采购量不能超过150%。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标包预估金额的150%时,即终止本框架合同。(注:各标的所列预估金额仅为预估量,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可能不发生实际采购量,最终以框架结果有效期内的实际采购量为准。在标包分配过程中,可能出现部分单位有效期内无实际需求等情况,请投标人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投标。)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标包预估金额被取消分配资格的,其剩余份额(剩余份额=标包预估金额-实际采购量)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若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被取消分配资格的,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如在框架协议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分配资格的,该框架协议自动终止。

(十一)报价方式:按清单进行单价报价,含税总价报价作为评标价。

(十二)结算方式: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实际采购金额达到合同框架预估金额的100%后,采购明细表的序号39、40两个物料在原合同签订价格上95折采购。凡投标本次采购项目者视同默认此规则。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号

标的名称

项目/标的预算金额(万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1

1

2024年智能巡视终端定制化生产及维保服务框架采购

5000

10

注:投标保证金按标的递交,在第一次招标中已缴纳投标保证金(转账)可以在本次招标中沿用,如采用保函须根据本次项目名称重新开具;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附上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明细:

序号

采购内容

规格型号

预计数量

单位

1

智能巡视终端A

详见技术要求

10

2

智能巡视终端A(不含遥控器)

详见技术要求

15

3

智能巡视终端B

详见技术要求

10

4

智能巡视终端B(不含遥控器)

详见技术要求

15

5

飞行平台

详见技术要求

100

6

智能电池

详见技术要求

100

7

电源适配器

详见技术要求

100

8

防水箱

详见技术要求

100

9

桨叶

详见技术要求

100

10

单肩包

详见技术要求

100

11

车载充电器

详见技术要求

100

12

多路充电器

详见技术要求

100

13

单通道视觉模块

详见技术要求

10

14

双通道视觉模块

详见技术要求

10

15

遥控器

详见技术要求

100

16

全能配件包

详见技术要求

100

17

云台保护罩

详见技术要求

100

18

RTK模块

详见技术要求

100

19

轴臂组件A

详见技术要求

10

20

轴臂组件B

详见技术要求

10

21

减震支架组件A

详见技术要求

10

22

减震支架组件B

详见技术要求

15

23

前壳组件

详见技术要求

10

24

后壳组件

详见技术要求

10

25

同轴线组件

详见技术要求

10

26

视觉模块组件A

详见技术要求

10

27

视觉模块组件B

详见技术要求

10

28

视觉模块排线组件

详见技术要求

10

29

电机组件A

详见技术要求

10

30

电机组件B

详见技术要求

10

31

电机组件C

详见技术要求

10

32

MCU组件

详见技术要求

10

33

IMU组件

详见技术要求

10

34

视觉模块Y轴组件

详见技术要求

10

35

视觉模块R轴组件A

详见技术要求

10

36

视觉模块R轴组件B

详见技术要求

10

37

视觉模块R轴组件C

详见技术要求

10

38

桨叶保护罩

详见技术要求

10

39

智能巡视终端C

详见技术要求

300

40

智能巡视终端C(不含遥控器V2)

详见技术要求

485

41

三通道视觉模块

详见技术要求

10

42

飞行平台V2视觉模块变焦广角镜头组件

详见技术要求

10

43

飞行平台V2视觉模块红外镜头组件

详见技术要求

10

44

智能巡视终端D

详见技术要求

20

45

智能巡视终端D(不含遥控器V2)

详见技术要求

20

46

四通道视觉模块A

详见技术要求

10

47

四通道视觉模块B

详见技术要求

10

48

飞行平台V2激光测距模组组件

详见技术要求

10

49

飞行平台V2

详见技术要求

10

50

遥控器V2

详见技术要求

100

51

智能电池V2

详见技术要求

100

52

背包V2

详见技术要求

100

53

桨叶V2

详见技术要求

100

54

电源适配器V2

详见技术要求

100

55

云台保护罩V2

详见技术要求

100

56

防水箱V2

详见技术要求

100

57

RTK模块V2

详见技术要求

100

58

多路充电器V2

详见技术要求

100

59

组网模块V2

详见技术要求

100

60

飞行平台V2核心板组件

详见技术要求

10

61

飞行平台V2飞控电调板组件

详见技术要求

10

62

飞行平台V2 GPS板组件

详见技术要求

10

63

飞行平台V2机头扩展板组件

详见技术要求

10

64

桨叶V2组件

详见技术要求

10

65

飞行平台V2前左机臂组件

详见技术要求

10

66

飞行平台V2前右机臂组件

详见技术要求

10

67

飞行平台V2后左机臂组件

详见技术要求

10

68

飞行平台V2后右机臂组件

详见技术要求

10

69

飞行平台V2 IMU组件

详见技术要求

10

70

飞行平台V2面壳组件

详见技术要求

10

71

飞行平台V2中框组件

详见技术要求

10

72

飞行平台V2底壳组件

详见技术要求

10

73

飞行平台V2前视组件

详见技术要求

10

74

飞行平台V2上后视组件

详见技术要求

10

75

飞行平台V2电路板组件A

详见技术要求

10

76

飞行平台V2电路板组件B

详见技术要求

10

77

飞行平台V2电路板组件C

详见技术要求

10

78

飞行平台V2电路板组件D

详见技术要求

10

79

飞行平台V2电路板组件E

详见技术要求

10

80

飞行平台V2电路板组件F

详见技术要求

10

81

电源适配器V2组件

详见技术要求

10

82

遥控器V2组件

详见技术要求

10

83

飞行平台V2电机组件A

详见技术要求

10

84

飞行平台V2电机组件B

详见技术要求

10

85

飞行平台V2电机组件C

详见技术要求

10

86

飞行平台V2电路板组件H

详见技术要求

10

87

飞行平台V2电路板组件I

详见技术要求

10

88

飞行平台V2电路板组件J

详见技术要求

10

89

飞行平台V2电路板组件K

详见技术要求

10

90

飞行平台V2前壳组件

详见技术要求

10

91

飞行平台V2轴臂组件A

详见技术要求

10

92

飞行平台V2轴臂组件B

详见技术要求

10

93

中继模块V2

详见技术要求

10

94

飞行平台V2轴线组件

详见技术要求

10

95

飞行平台V2P轴支架组件

详见技术要求

10

96

飞行平台V2后壳组件

详见技术要求

10

97

遥控器V2电池组件

详见技术要求

10

98

遥控器V2主板组件

详见技术要求

10

99

遥控器V2射频板组件

详见技术要求

10

100

夜视视觉模块

详见技术要求

10

101

智能巡视终端E

详见技术要求

10

102

智能巡视终端E(不含遥控器)

详见技术要求

15

103

智能巡视终端F

详见技术要求

10

104

智能巡视终端F(不含遥控器)

详见技术要求

15

105

智能巡视终端F机身组件

详见技术要求

2

106

智能巡视终端F电池组件

详见技术要求

2

107

智能巡视终端F桨叶

详见技术要求

2

108

智能巡视终端F充电器组件

详见技术要求

2

109

智能巡视终端F 云台组件

详见技术要求

2

110

智能巡视终端F 遥控器组件

详见技术要求

2

111

飞行平台V2移动控制模块

详见技术要求

500

112

智能巡视终端保险A

详见技术要求

50

113

智能巡视终端保险B

详见技术要求

20

114

智能巡视终端保险C

详见技术要求

10

115

智能巡视终端保险D

详见技术要求

50

116

智能巡视终端保险E

详见技术要求

20

117

智能巡视终端保险F

详见技术要求

10

118

智能巡视终端保险G

详见技术要求

500

119

智能巡视终端调试

详见技术要求

200

120

智能巡视终端培训

详见技术要求

200

121

智能巡视终端1级维修

详见技术要求

500

122

智能巡视终端2级维修

详见技术要求

500

123

智能巡视终端3级维修

详见技术要求

500

124

智能巡视终端4级维修

详见技术要求

500

注:

①报价为含税报价(货物税率13%,服务税率6%),若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则在报价时根据各项采购内容的属性选择相应的征收率(通常为3%)。未在上述范围内的仍需按照税法要求查找对应税目选择适用税率,确保增值税适用税率的合法合规。

②针对上述货物零部件免费提供为期3年的质保期(如技术规范书另行规定的,以技术规范书为准);针对上述技术服务免费提供为期1年的质保期(如技术规范书另行规定的,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③货物交货地点/服务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报价应包括人工费、差旅费、设备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金、验收费等。

④框架协议有效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有效,在本框架合同到期前,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标包预估金额的150%时,即终止本框架合同。在框架合同即将到期,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的150%时,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延长有效期,但不超过一年,实际采购量不能超过150%。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标包预估金额的150%时,即终止本框架合同。(注:各标的所列预估金额仅为预估量,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可能不发生实际采购量,最终以框架结果有效期内的实际采购量为准。在标包分配过程中,可能出现部分单位有效期内无实际需求等情况,请投标人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投标。)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标包预估金额被取消分配资格的,其剩余份额(剩余份额=标包预估金额-实际采购量)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若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被取消分配资格的,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如在框架协议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分配资格的,该框架协议自动终止。

⑤结算方式: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实际采购金额达到合同框架预估金额的100%后,采购明细表的序号39、40两个物料在原合同签订价格上95折采购。凡投标本次采购项目者视同默认此规则。

    采购明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4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

投标人不得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

不得存在以下情况: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公司、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7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相应的查询截图)

8

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应的查询截图)

9

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近三年(报价截止日期前36个月)拥有所投标的物(智能巡视终端或无人机)相关生产或销售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关键页及发票扫描件。(备注: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标的内容、合同金额所在页和签字盖章页、发票;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一业绩合同至少附一张发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2日18时00分00秒至2024年11月19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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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项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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