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限价(元):999000.00元
采购需求:黔南州基层紧急医学救援信息化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一:
标项名称:黔南州基层紧急医学救援信息化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黔南州基层紧急医学救援信息化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申请人资格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提供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投标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若投标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提供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及出具有效的总公司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者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含)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单位负责人非同一人,非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2日00时00分至 2024年11月19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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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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