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应用验证能力及设施改造项目——室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数字化应用验证能力及设施改造项目——室内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工信部规函〔2024)26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中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鲁谷路35号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4590.47平方米合同估算价1371.675763(万元)
2.3本工程的计划工期104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范围内工程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二次深化设计、装修改造所必须的拆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供热工程、智能化、安防工程、消防工程等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资质,/(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工程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其他要求/
4.信誉要求
4.1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本工程招标对信誉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对被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取否决性(不采取/采取限制性/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2024年11月13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9日17时00分,(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5.2凡下载招标文件者,请于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请登录)领取招标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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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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