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对市医保局筛选的定点医药机构(小于等于30家)开展现场检查
标段划分:无。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供应商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响应,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1家单位报名。
(6)评标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真实的、有效的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留存复印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内容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
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逾期不候
采购内容:对市医保局筛选的定点医药机构(小于等于30家)开展现场检查
标段划分:无。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供应商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响应,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1家单位报名。
(6)评标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真实的、有效的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留存复印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内容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
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逾期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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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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