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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人民医院的冠脉定量分数检测仪(QFR)招标采购公告
日期:2024-11-1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2

项目名称:冠脉定量分数检测仪(QFR)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 元

最高限价:70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饶购2024F001297569 上饶市人民医院采购QFR项目 1 150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的 90天内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被“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提供信用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以后);(6.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是中小企业或(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监狱或戒毒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应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按照该文件第二条规定,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投标人为监狱、戒毒企业的按《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相关材料;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特殊资格要求:(1)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参与投标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新版)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旧版),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投标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证书;(2)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4日 00:00 至 2024年11月22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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