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2024年江苏联通宿迁发展大道局市电隐患改造,对相关设备进行改造施工。项目规模:预算约4892300元人民币(不含税),建设地点:宿迁市。
1.2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设备交货,45个自然日内完成安装调试、正式送电。
1.3 免费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不少于5年。以实际应答为准。
1.4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1.5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
1.7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8 中标人数量及份额: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不含增值税总价设置最高投标限价4892300元,投标人“不含增值税总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1)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有效期内的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承装类、承修类均为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不考察);
(3)有效期内的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加盖公章。)
2.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0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且累计业绩金额不低于400万元(含)人民币。(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对应的订单、发票扫描件,要求同上。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或框架订单下发时间为准,金额以对应的发票金额为准。所有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数量;如投标人提供的发票经查实系伪造,则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2.5、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负责人1名:具备有效期内的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1名: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且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1名:具备有效期内的住建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现场施工人员要求(不含以上人员):至少3人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至少2人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低压)),至少2人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高压),至少1人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以上人员不可兼任,须提供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有效期内证书扫描件(如提供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应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提供有效的电子证书复印件(个人签字处需手写签字)、及2024年1月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承诺所提供的人员在中标后服务于本项目,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6、投标人须在宿迁本地有固定办公地点或承诺中标后15日内在宿迁设立临时办公地点。(提供办公场所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8、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不得同时代理多家产品同时投标。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所投主要产品(高压成套配电柜、低压开关柜、补偿柜)需提供制造厂商(原厂)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材料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制造商(原厂)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若制造厂商(原厂)和代理商均参与了本项目投标,则代理商投标无效。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或为占比最大股东。
(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0、未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1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2、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串标围标:
(1)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
(2)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的MAC地址相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3日14时00分至2024年11月18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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