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编号:HNHK
3.采购内容、预算及标段划分
3.1采购内容:
负责株洲市分公司城区范围(含所辖各区县市)特快等揽投环节全流程作业,主要包括:
(1)邮件外部投递:按邮政企业规定将邮件投交于收件人或者其指定的代收人,包括但不限于趟车接卸、内部分拣下段、电话预约、外部投交、信息反馈、归班处理、问题件处理等与投递有关的全环节、全流程。
(2)邮件内部处理:进口邮件接收、开拆、分拣;进口/转退邮件封发、装车/卸车、扫描上传、平衡合拢;邮件的留存、转退处理、再投邮件和窗投邮件的集中保管和领取;邮件容器和邮政工具的整理;业务档案的归集、送交。
(3)协助处理:协助用户查找邮件。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来电、邮件查找处理、资料收集和上报;协助客服工单处理;名址信息系统的维护更新及预分拣等。
(4)普服投递:包括各种报纸、杂志、平常邮件、给据邮件及各类包裹快递、普邮建制村打卡、关键点扫描等普服相关工作。
3.2采购预算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年度采购预算约1926.24万元,第2年度预算按第1年度预算的20%增长进行测算,2年采购总预算约4211.95万元。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标段选取1家中标供应商,同一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可中标多个标段,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4位。整体外包单价在中标价基础上,根据处理量增长情况进行全量阶梯计价(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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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采购内容 |
采购品目 |
预计全年投递量(万件) |
控制单价 |
年度采购预算(万元) |
2年采购预算(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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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 |
株洲市分公司城区范围(含所辖各区县市)揽投部投交自提点+投递上门 |
快包投交自提点 |
137.23 |
0.7992元/件(含内勤费用) |
109.67 |
3700.95 |
|
快包投递上门 |
823.36 |
0.9992元/件(含内勤费用) |
82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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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快(标快) |
324.07 |
1.6766元/件(含内勤费用) |
54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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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标快 |
174.19 |
1.1857元/件(含内勤费用) |
20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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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168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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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 |
株洲(市+县)城市普邮+混投 |
普邮业务 |
94.26 |
1.2元/件(普邮品种需要折算) |
113 |
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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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服投递 |
普服公里数54.5万公里 |
2.4元/公里(3000元/段道封顶) |
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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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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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926.24 |
421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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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外包服务费已包括中标供应商在其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方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全部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的所有该外包服务项目下的员工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用、劳动保护用品、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寒暑费、设备设施、工具维护以及商业保险、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营业外支出(如侵权赔偿、罚款等)以及其他与提供外包服务有关的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已经充分考虑完成本项目服务的各项成本并视为已含在外包服务费中。除此以外,采购方无需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费用由株洲市分公司成本列支,按实结算。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无本项目服务内容的经营资质,应提供书面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在营业执照所属地申请增加经营范围。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增加经营范围,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授标,招标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且不视为违约。
4.2投标人提供1个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服务内容为邮件(快递件)投递/配送处理相关的业务外包或劳务承揽(劳务外包)业绩。
4.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所投标段配备不少于1名具备相关投递处理现场管理经验的项目负责人。如投标多个标段,各标段拟配置的项目负责人不可复用。
4.4接到中标通知后,非因招标单位原因,中标供应商必须能够在30天内完成业务外包服务的承接,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
4.5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自行开具品目为“业务外包”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提交书面承诺。
4.6为共同推动外包业务高质量发展及资源共享,外包方派驻在招标方处的员工工资、奖金、绩效、津(补)贴、年终奖等薪酬福利,由外包方统一签订批量代付业务协议,通过项目所在地招标方的邮政储蓄账户进行发放。外包方派驻在招标方处的员工的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险,通过项目所在地的招标方协办,从中邮人寿保险出单。外包方需提供书面承诺。为便于业务管理,投标人(乙方)承诺中标后通过项目所在地邮政企业的代理金融网点开设邮政储蓄银行一般结算账户, 用于与甲方的外包费用结算。
4.7供应商如为株洲市外地企业,须在株洲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事处或分公司)或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在株洲市内设置办事场所。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设置办事场所,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授标,招标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且不视为违约。
4.8外包方必须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及按照当地人社局相关要求在湖南省内为其员工购买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防暑防寒费,同时必须为外勤类外包项目员工购买不低于5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对于临时用人应签订劳务合同,购买不低于5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外包方按季度定期将涉及的员工信息及员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购买社保情况、防暑费、防寒费发放情况等报送给各市州分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及人力部门),如发现有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的情况,将终止与外包方的外包合同,并将外包方纳入黑名单管理。(外包方需提供书面承诺)
4.9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4.10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若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所在地合作供应商,且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上一轮同地区同环节项目年度后评估评为D级,限制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4.11未列入采购人湖南省邮政分公司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
(1)在湖南省邮政分公司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或综合办公室。
4.1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含离职和退休)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和其他高管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13与招标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
5.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从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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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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