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晋华宫矿“四合一”方案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晋华宫矿“四合一”方案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NC202-CG-241015295、SXZB-2410264111JNF2641/01),已由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晋华宫矿党委扩大会议【2024】第13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全面预算成本费,采购人为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晋华宫矿。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2019年1月8日印发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矿安〔2019〕3号)、以及山西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1月18日印发的《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审查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1〕1号)的相关要求,矿山企业变更矿区范围(影响开发利用设计范围的);应当重新编制《矿山开发治理方案》(“四合一”方案)。现晋华宫矿已完成矿界变更,需按相关要求编制“四合一”方案。
2.2 采购范围:晋华宫矿“四合一”方案报告编制、评审以及备案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9月底前完成报告编制、评审以及备案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山西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1月18日印发的《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审查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1〕1号)的编制大纲要求,及其相关的行业标准、法律规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煤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或土地复垦方案或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与供应商注册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7:30至2024年11月15日 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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