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晋华宫矿城镇开发边界论证报告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晋华宫矿城镇开发边界论证报告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NC202-CG-241015294、SXZB-2410264011JNF2640/01),已由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晋华宫矿党委扩大会议【2024】第13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全面预算成本费,采购人为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晋华宫矿。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晋华宫井田位于大同煤田东北边缘,现持有国土资源部2007年1月换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为:1000000720006,面积28.5302km2,南北长约9.970km,东西宽约6.511km,开采矿种煤,开采深度由1153.3m至780m,其井田范围由22个拐点坐标连线圈定,有效期自2007年1月17日至2030年12月29日。根据自然资源部2023年10月8日印发的《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以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数据汇交要求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1571号)的有关要求,现晋华宫矿完成矿界变更,缺少《晋华宫矿城镇开发边界论证报告》,需按照相关要求编制报告。
2.2 采购范围:晋华宫矿城镇开发边界论证报告须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进行编制。按照自然资源部2023年10月8日印发的《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以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数据汇交要求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1571号)的有关要求的要求进行编制。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2025年7月底前完成报告及评审。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晋自然资发【2024】22号)要求,及其相关的行业标准、法律规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测绘资质(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乙级及以上;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边界论证报告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与供应商注册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7:30至2024年11月15日 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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