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
2.建设内容:该项目占地面积85419平方米(约128亩),项目总建筑面积38972.8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联合厂房、综合楼、联合站房、油化库、门卫1、门卫2、成品车充电棚、科技展棚(二期)、综合停车库(二期)等。
3.本公告招标内容为施工设计,具体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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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日历天) |
招标控制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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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呼和浩特远程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园厂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该项目占地面积85419平方米(约128亩),项目总建筑面积38972.8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联合厂房、综合楼、联合站房、油化库、门卫1、门卫2、成品车充电棚、科技展棚(二期)、综合停车库(二期)等。 |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6月30日 共计:565日历天 |
15177.66 (施工部分:14925.66; 设计部分:252)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专业资质
(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机械行业甲级】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在投标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保。
(4)项目经理:具备本企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投标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保。
(5)本项目(EPC)总承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若单个投标企业不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可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时,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其他条件:
3.1财务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意一项,不得参加投标;
3.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2021年11月01日至今)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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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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