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涵江区萩芦镇深溪官林村段护岸水毀修复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官林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官林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30万元;
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并结合审后预算书(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预算编制说明);
工期要求:总工期: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近三个月被县(区)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的企业及其专业人员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通报中明确限制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按通报执行,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在上述平台的查询;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4年11月12日起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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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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