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申报的基本要求 1、债权人应当在2024年12月13日(含当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你(单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你(单位)承担。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债权人应当如实申报债权,不得申报捏造债权,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方式:债权申报原则上采用邮寄申报材料或线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现场申报的请提前与管理人联系,因现场申报效率较低,建议采取邮寄申报的方式,如有申报相关问题可联系管理人询问。(1)邮寄申报。地址###市江###路龙###街20栋16楼重庆炜林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蔡律师,联系电话:********。备注“重庆盛康债权申报材****网上申报。****网上债权申报操作指引》(3)现场申报。地址###市江###路龙###街20栋16楼重庆炜林律师事务所。债权申报咨询、材料接收等接待工作时间请提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蔡律师,联系电话:********。 3、债权人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需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债权人应当提供证据材料复印件。对债权人提供复印件的资料,管理人****公司存档的资料进行比对。无法比对的,如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将通知债权人核查申报材料的原件。 4、申报材料均应按照管理人申报文件中的说明进行填写,债权人应根据提供的申报材料填写申报材料清单。 5、债权人在提交债权申报材料时请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管理人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会就债权发生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核对债权材料原件、了解债权形成原因、确认债权数额计算方式等内容)电话联系债权人通知核对时间及方式。 6、请债权人注意:邮寄时除债权申报表等下载附件需邮寄原件外,其他证据材料邮寄复印件即可,切勿邮寄证据资料原件,管理人对邮寄的材料原件不负保管义务。现场申报也仅提供其他证据材料原件进行核对,不收取相关原件。 7、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在《债权申报表》每页加盖公章,证据材料为多页的,应加盖骑缝章;债权人为个人的,应在《债权申报表》每页签字按手印,证据材料为多页的,每页均应签字按手印。8###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2月18日上午09:40在重庆破产法庭(地址###市九龙坡###街道花半里3号)第一法庭现场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二、申报需提供的材料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提交如下申报材料,一式二份:1、《债权申报材料清单》请填写后提交(见附件)。2、《债权申报表及附表》请填写后提交(见附件)。3、债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1)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如下主体资格证明材料: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合法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可参照附件);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如下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有效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3)债权人委托**委托**(可参照附件);②代理人为普通自然人的,提供委托**为律师的,提交委托**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所函/介绍信。4、证明债权成立及其金额的材料债权人申报债权应提交能够证明债权成立的全部书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贷款合同,购、销货合同等)、协议、欠条等。(2)相关票据、划账单、汇款单、对账单、提货单等合同履行凭证。金融债权还需提供银行流水单(包括贷款明细账、贷款的还款账户明细)。(3)债权人请求偿债的证明、财产担保证明、债务人已偿还部分债务的证明等文件。债权如有担保的,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担保物清单,以及相关的抵、质押登记证明等。(4)债权如涉及诉讼或仲裁,须提交诉讼、仲裁有关的文件(包括已审理完毕或正在审理过程中案件的起诉书、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保全裁定、生效判决、裁决、执行申请、法院执行裁定、法院执行案件通知书等)。(5)如债权涉及利息计算的,应提交关于利息计算方法及过程的书面说明。利息及违约金请计算至本案件破产清算受理日即2024年9月29日。(6)相关公证文书(如有)。(7)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的其他材料。5、《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请填写后提交(见附件)。6、《诚信承诺书》,请填写后提交(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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