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海淡及净水站次氯酸钠储罐升级改造(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海淡及净水站次氯酸钠储罐升级改造(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对海淡及净水站次氯酸钠加药系统中4台储罐、设备阀门管件进行更换,包括原设备的拆卸、转运以及新设备的安装。
(二)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的具体设备为:海水淡化次氯酸钠储罐2台、净水站预处理系统次氯酸钠储罐2台,及加药系统设备阀门管件,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工期:整个施工工期需在20天内完成(不含办理施工手续时间)。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招标方提前5天通知中标方单位到现场办理施工手续,并在5天内办理完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生产事故。
(5)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或者曾经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且仍在处罚期内(或未被移出名单)的,其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法人、股东、总经理)为靖海发电公司员工、或与靖电公司高管人员或中层管理存在亲属或特定关系人的单位不得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文件是准确的、真实的、符合客观事实的且不存在虚假成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发售时间:2024年11月13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19日17时00分;标书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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