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HAZ
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西门子移动X射线机维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9万元(大写:玖拾玖万元整)
最高限价:99万元(大写:玖拾玖万元整)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西门子移动X射线机2台(型号:MOBILETT MIRA MAX),已经投入使用6年余,为保障设备正常运行,更好地为患者服务,现拟为上述设备购买全保服务,服务期36个月。
2.项目需求:
本项目服务需要包含设备定期保养、故障维修与配件更换等,需提供800或400服务热线。维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检查、定期维护、影像质量检查、预防性保养、提供保修所需的备件、安全升级等。
3.服务期限:36个月。
4.服务地点: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
5.详细采购需求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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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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