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范围 工程内容: 发生在合同签定之日起至 2026年9月30日期间,上虞区下管镇人民政府管辖范围内的镇级及下属国企实施的所有单项工程在30万元以下的小额零星维修工程 。 二、报名资格 1、投标人 须同时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也可分开提供两个项目负责人),并在 “****网”或“全###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能查询到注册信息,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 3、提供 投标截止时间前以 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 投标截止时间前 提供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 4、投标人###市上虞区范围内被限制所有政府投资项目投标资格的企业不得报名参加投标。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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