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XLZ
2、项目名称:西陵区重大项目施工准备工程劳务服务采购(企业)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
(1)住宅7000元/户;
(2)商业12000元/户;
(3)租赁经营户5000元/户;
(4)企业搬迁按照企业房屋建筑面积×15元/平方米的标准计算劳务费,不足12000元的按照1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50000元;
(5)住改非10000元/户;
(6)无证房5000元/户。
5、采购需求: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夜明珠街道因工作需要选定2家供应商进行西陵区重大项目施工准备工程房屋征收工作相关劳务服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6、履行期限:自项目启动签约之日起一个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不属于一票否决等影响期内的劳务公司。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发放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1日23时30分止(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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