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编码:哈产委采﹝2024﹞
三、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道外区。
四、资金性质:自筹资金。
五、计划投资额:合计80万元。
六、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七、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为止,或合同实际发生金额达到80.00万元合同即终止。
八、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九、最高投标限价: 33514.59元(单价之和)。
十、招标范围:应急抢险工程勾机、板车、举臂车、高压水车、清淤罐车、残土车等应急抢险机械服务及沥青路面,混凝土路面,步道板路面恢复施工等内容。
十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并提供近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下同)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文件,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4、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21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均无行贿犯记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2日09时至2024年11月18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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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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