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1111清申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镇江荣锦祥商****公司(以下简****公司”或“债务人”)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0月21日以(2024)苏1111强清16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组成镇江荣锦祥商****公司清算组。清算组接受指定后积极开展接管工作,但相关人员未向清算组移交任何财产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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