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通辽市库伦旗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片区)第一标段已经由库伦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以库行审批〔2024〕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库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0.00元,政府投资7870707.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一)项目名称:通辽市库伦旗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片区)第一标段
(二)建设地点:(请登录)
(三)招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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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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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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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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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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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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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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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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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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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登录) |
通辽市库伦旗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片区)(第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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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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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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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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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7070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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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最多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3、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邀请、登记、领取文件、签署、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有)等事宜。5、联合体中标后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可做为该联合体的业绩(如果联合体双方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同一个业绩,不累计加分)7、联合体各方的奖项均可做为该联合体的奖项(如果联合体双方提供的奖项是以联合体形式施工的同一个项目获得的奖项,不累计加分)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得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总工作量的40%(牵头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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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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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告发布媒体 |
| (请登录) |
| 四、资格审查 |
(一)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审查时间:2024年12月04日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
(一)领取时间: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8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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