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国货航综合业务楼院区污水处理站维修改造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G
(三)资金来源: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公司综合业务楼院区污水处理系统(以下简称污水站)因污水站设备设施使用年限较长,出现了水泵、鼓风机等设备老化、锈蚀损坏,电气元件超过使用寿命已不能正常使用,池内管线管道破损,导致去污功能的曝气系统无法正常工作,为恢复污水站设备设施使用功能,确保公司综合业务楼院区污水排放符合北京市排放标准,需对污水站进行维修改造,改造后的污水处理站排放污水须达到《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排放限值要求,且为确保污水处理站稳定运行,供应商须提供月度维护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八)供应商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九)具有相关项目经验。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
(一)项目名称:国货航综合业务楼院区污水处理站维修改造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G
(三)资金来源: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公司综合业务楼院区污水处理系统(以下简称污水站)因污水站设备设施使用年限较长,出现了水泵、鼓风机等设备老化、锈蚀损坏,电气元件超过使用寿命已不能正常使用,池内管线管道破损,导致去污功能的曝气系统无法正常工作,为恢复污水站设备设施使用功能,确保公司综合业务楼院区污水排放符合北京市排放标准,需对污水站进行维修改造,改造后的污水处理站排放污水须达到《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排放限值要求,且为确保污水处理站稳定运行,供应商须提供月度维护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八)供应商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九)具有相关项目经验。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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