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采购编号:TC2
3、 采购内容:采购1家供应商提供内部控制评价咨询服务,基于现有的内部控制手册,对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5家直属单位内部控制一级流程和控制点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形成评价报告,提出风险应对策略和整改建议,完善整体内控体系,提出下一年度内控优化建议和开展必要的内控知识宣贯与培训指导等。
4、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寄递事业部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网站截图、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与邮政无关联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4) 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已完成不少于5个A股上市企业,或中央企业总部或中央企业二级公司的内控体系建设/内控评价或审计服务/年度财务审计服务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可以证明其完成的内控评价或审计服务的成果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内控评价或审计报告首页和签字页的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5) 供应商须满足技术(服务)规范书“*”号条款要求。
(6)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80万元人民币,超过最高限价将被否决。报价采用整体报价模式,咨询服务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资料制作费等)均应包含在报价内。
(7) 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5、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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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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