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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城市排水防涝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招标竞争磋商公告
日期:2024-11-11 收藏项目
花溪区城市排水防涝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招标竞争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 花溪区城市排水防涝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招标 (项目名称),采购人为 贵阳市花溪区水务管理局(业主单位)、贵阳市排水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 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 竞争磋商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造提升项目监理招标 ;
2.2 建设地点(服务地点):贵
2.1 项目名称:花溪区城市排水防涝改州省贵阳市花溪区
2.3 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对花溪大道(腾龙湾-花溪车站)沿线雨水管线、下拉槽、甲秀南路(大学城牌坊-龙湖路口)雨水管线、田园路(贵筑路-思杨路)、花石路、明珠大道、贵筑路、溪北路、大职路共计10个积水点进行治理。主要内容包括对23.5km管道进行清淤、管道紫外光修复为2237m,点状固化修复31处。增设排水附属设施和应急排水设施以及对排水管网进行提升改造”
2.4采购内容:负责本项目勘察阶段、设计阶段、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相关服务监理,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及外部协调工作等其他服务。
2.5项目预算:59.66万元(最终金额以花溪区审定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需提供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3.本次采购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须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3.6.供应商须自行承诺近三年(2021 年 1月至今)内未在“信用中国”及“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供应商须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 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执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8.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转包,分包(供应商须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 ,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地点、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 者,请于 202 4年11月12 日起至 202 4年11月17 日每日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 磋商文件。
4.2获取磋商文件所需资料:需提供下列证件复印件一份(需加盖企业公章):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 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 件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3采购文件300 元 /套。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磋商 日期: 202 4年11月22日上午10 时 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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