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实施地点:(请登录)
四、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地址:(请登录)
六、项目类型:服务类
七、发包方式:竞争性磋商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本项目为裕安区水体综合治理项目-独山水厂改扩建工程全过程质量检测及竣工质量检测服务,本项目总投资约1.45亿元,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项目检测费最高限价为60.14万元。
九、发包范围:依据设计图纸、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施工规范、强制性条文、验收标准及相关工程检测规范和本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进行第三方全过程质量检测及竣工质量检测。本次检测服务范围是对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及工程实体进行质量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的检测:①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等进行检查、测量、试验、度量;②对基础处理、土方填筑质量、结构混凝土强度、混凝土结构中钢筋间距及保护层厚度、结构物外观尺寸和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及安装、水土保持工程、道路及供电工程等工程施工相应环节的实体质量进行检测;③对工程完工后的实体质量进行竣工检测;④参与施工期间全过程质量巡检、过程验收、质量等级评定等工作,对工程外观进行检查、记录,并对关键抽检项目进行复测;⑤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质量检查和综合督查,对工程进行综合质量评价。
十、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十一、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止。
十二、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1、承包人资质要求:
(1)须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检测范围须同时具有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5个类别);
(2)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
4、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十三、标段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1日
十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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