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17,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北院耳鼻咽喉科采购内窥镜摄像机、微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817,4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医用内窥镜 | 内窥镜摄像系统(含内窥镜摄像机和光源和监视器) | 4(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444,000.00 | - |
| 1-2 | 其他医疗设备 | 综合治疗台 | 3(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75,000.00 | - |
| 1-3 | 其他医疗设备 | 等离子治疗系统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0 | - |
| 1-4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微波治疗仪 | 4(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2,400.00 | - |
| 1-5 | 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 氦氖激光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8,000.00 | - |
| 1-6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纯音听力计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8,000.00 | - |
| 1-7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中耳功能分析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 | - |
| 1-8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听觉诱发电位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北院耳鼻咽喉科采购内窥镜摄像机、微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北院耳鼻咽喉科采购内窥镜摄像机、微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投标人非响应产品制造商时,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或国家新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00:00 ,下午 14:00:00 至 16: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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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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