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包头市第四医院消防、生活给水分离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6.2207万元,招标人为包头市第四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头市第四医院消防、生活给水分离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包头市第四医院消防、生活给水分离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头市第四医院消防、生活给水分离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项目。
5、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7、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1日17时00分到2024年11月18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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