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四局苏州分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代建段站前Ⅰ标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钢护筒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施工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代建段站前及相关工程TYSZZQ-1标段主要包括正线DK30+712.69~DK41+797.81、DK42+254.56~D K53+017.20及动车走行线(单线长9.921公里)范围内站前及相关工程,正线长度 21.848公里。 合同造价:约36.79亿元。施工计划:总合同工期42个月。开工日期:2024年6月,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2月。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 |
招标人 |
招标项目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
1 |
钢护筒 |
GHT-0 1 |
吨 |
1550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
中铁四局苏州分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代建段站前Ⅰ标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钢护筒生产厂家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量5000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投标物资产能配套的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与对应产能相配套的生产电焊机、切割机、车床等设备,提供相关生产设备证明资料。 3.财务能力: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2 022年、2023年两年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供应商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认证资质)出具包件内投标物资(必须为投标物资生产厂产品)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2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国家大中型基建项目或高铁项目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需附合同协议书及对应项目结算发票)每包件至少2份。包件单笔合同金额应不低于300万元。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 “行政处罚”“严重失信” “经营异常”(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招标人列入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分级管理名录”。 7.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代理商提供的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生产厂家营业执照、检验报告复印件等应由生产厂提供的资料须加盖生产厂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
5 |
|
2 |
钢护筒 |
GHT-0 2 |
吨 |
1550 |
5 |
注:1.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形式缴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18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