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湖县人民医院消防监控中心委托管理服务项目(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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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人民医院消防监控中心委托管理服务项目(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11 收藏项目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请登录)受建湖县人民医院的委托,现对建湖县人民医院消防监控中心委托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自愿参加并具有相应资质和实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 采 购 人:建湖县人民医院

2. 项目名称:建湖县人民医院消防监控中心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3. 预算金额:31.5万元,高于该采购预算的作无效标论处。

4. 标段划分:一个。

5. 采购内容:建湖县人民医院消防监控中心的日常运营工作(全天候双人双岗值守,不少于6名专职操作人员),确保达到《GB 25506-2010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6.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 付款方式:服务费用按月支付,支付时间为次月15日前,甲方根据考核结果支付上月费用。甲方凭乙方出具的有效正式发票支付其费用。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2.2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在省级及以上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已完成备案;

2.3 拟投入的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

2.4 拟投入的专职操作人员(不少于6名)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四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监控方向);

2.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报名时间

1. 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17时前(标书制作费: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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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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