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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亮化及照明工程(第一标段)项目医科城路灯照明及迎宾大道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09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亮化及照明工程(第一标段)项目由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建设,建设单位为河南空港数字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医科城路灯照明及迎宾大道亮化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劳务/专业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劳务分包工程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亮化及照明工程(第一标段)项目;2.2本劳务分包工程税率3%
2.3本劳务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4本劳务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本劳务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医科城路灯照明及迎宾大道亮化工程;
2.6其他分包单元划分详见附表1;招标内容详见附表2《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获得中铁七局集团分包企业准入证或具有本次招标劳务分包工程相应的施工资质且未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企业。

3.2本劳务分包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近5年具有单项施工合同额5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劳务分包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的投标文件分包件单独编制,实行一包一投。

3.5其他要求:投标人有足够资金及专业技术能力保障有效地履行合同,在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无行政监管部门取消资质或停业整顿等通知的通报,未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等情况,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4.信誉要求
4.1本劳务分包工程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要求:投标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否则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下载招标文件者,请于2024年11月10日至2024年11月1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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