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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东/大丰)至中电建青岛即墨海上光伏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07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江苏龙源振华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如东/大丰)至中电建青岛即墨海上光伏项目龙源振华壹号拖带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龙源振华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规模:拖航工程主要包括:主拖轮及辅助拖轮、主拖轮及辅助拖轮调遣、拖航评估、拖航检验、代理、引水、航道评估、海事报备、引航、警戒等。本次拖航工程包括一个航次:“龙源振华壹号”从江苏(如东/大丰)(参考坐标:32°38.000N  121°16.000E )拖往中电建青岛即墨海上光伏项目(参考坐标:36°23.759N  120°47.169E),总航程约230海里;被拖船舶:船长99米,宽43.2米,吃水2.5米。拖航计划时间:2024年12月,拖航保险由招标方提供。

2.1.2项目名称:江苏(如东/大丰)至中电建青岛即墨海上光伏项目龙源振华壹号拖带服务。

2.1.3计划拖航周期:计划开始时间2024年12月,具体开始时间按招标方通知为准。

2.1.4项目地点:江苏(如东/大丰)至中电建青岛即墨海上光伏项目。

2.1.4质量目标

2.1.4.1质量目标:合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1.4.2 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明确达到优质成品的目标、指标和措施。

2.2招标范围:江苏(如东/大丰)至中电建青岛即墨海上光伏项目龙源振华壹号拖带服务,拖航工程主要包括:主拖轮及辅助拖轮、主拖轮及辅助拖轮调遣、拖航评估、拖航检验、代理、引水、航道评估、海事报备、引航、警戒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自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具有海上拖航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船舶以外的拖航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

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投标人于2024年11月7日上午8:30时起至2024年11月15日下午5:00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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