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CB-BP-20
2.项目名称:坪山区龙新路市政工程(沙新路至新景路段)项目评估服务
3.预算金额:人民币 叁拾贰万壹仟伍佰元整(¥321,500.00)
4.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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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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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龙新路市政工程(沙新路至新景路段)项目评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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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主管部门颁发或批准成立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即从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1月8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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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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