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光大环保济南区域禹城能源螯合后飞灰运输服务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
业自筹,招标人为禹城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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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 |
项目公司 |
简称 |
地址 |
预估服务期限(以实际签署日期为准) |
商务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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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禹城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禹城能源 |
(请登录) |
2025 年 1 月1 日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 |
18763999279 |
2.2 项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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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 |
项目公司 |
项目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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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禹城能源 |
本项目总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 600t/d,规模为 2*300t/d 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 12MW 汽轮发电机组 。 |
2.3 服务期限: 详见本章 2.1 项
2.4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包组,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螯合后飞灰运输
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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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 |
项目公司 |
运输距离(单程) |
预估运输量(服务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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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禹城能源 |
700 米 |
8000 吨 |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的服务供应能力;
(3)具有道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运输公司需取得相关的经营、运输、车辆、人员资质方可进行运输。运输公司必须对运输质量及安全负责,并对运输车辆、人员的运输安全、人身安全、文明行为负责,运输人员和运输车辆相关人员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的义务,配合属地环保部门及甲方要求在省固废平台执行电子五联单制度(可中标后提供)。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 1 个已完成或正在履约中的货物运输的合同业绩(合同内容完整),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 信誉要求:(请登录)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 18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报名参与本次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2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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