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项目渤海西路(承安大道-郭庄子街)道路工程已由沧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沧审批招标核准2024-13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100%,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沧州市安居民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三方检测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规划道路中心线全长817米,道路红线宽55米,双向4车道规划为城市主干道。建设内容包含道路、排水、路灯、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土建)工程;
2.1.1项目名称:渤海西路(承安大道-郭庄子街)道路工程检测;
2.1.2项目编号:HBJS;
2.1.3比选范围:市政道路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全部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安全用品检测、市政安全检测等项目相关的工程材料及施工规范要求的检测项目;
2.1.4地点:该项目位于沧州监狱以南,沧南监狱以北,西起承安大道,东止郭庄子街;
2.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00%;
2.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合同双方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1.8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规范、规程;
2.1.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在本单位近期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4比选申请人企业信誉情况: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情况为准)。
3.5比选申请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6本项目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 11 月8日09:00时至2024年11 月12 日17:00时之间下载比选文件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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