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办公楼弱电设备代维指的是我办公楼建筑物内的各类低电压电气系统,包括计算机网络系统(D1/D2/T1物理线路)、楼层信息发布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门禁系统、LED播放系统、车辆号牌识别系统、监控系统等。这些系统的作用是为办公楼提供信息传输和自动化控制功能,以满足安全、舒适、高效的使用要求。
代维主要的任务是及时对弱电系统基础资源进行监控和管理,掌握系统资源现状和配置信息,反映系统资源的可用性情况和健康状况,定期维护、保养、检修及紧急故障处理工作,确保整个弱电系统的稳定运行。提升弱电系统的服务效率,协调各业务应用系统的内部运作,改善系统运行状况,提高服务质量。创建一个可知可控的智能化运行环境。
建立弱电系统管理与维护体系,包括网络、监控、门禁等系统的故障排查、性能优化等工作,通过部署管理软件和工具,实现弱电系统的实时管理与维护。
1.2本次采购内容为:保障省公司办公楼内各楼层的D1/D2/T1物理线路及插口可以正常通讯。如遇无法连接或线路不通,需要迅速进入现场,对故障进行排查,及时修复相应障碍(无基础物理线路情况除外)。配合哈分装维引入电话线路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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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采购标的及估算金额:208000.00元(未含税)。
1.4标包划分情况、成交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为1名。
1.5合同签订方式:签订单项合同。
1.6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服务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林兴街1号(黑龙江电信省公司综合办公楼)。
1.7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最高限价,不含税最高限价为208000.00元人民币,响应供应商不含税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响应供应商应为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申请。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20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20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20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9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1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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