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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铁路公安局北京公安处手提包、拉杆箱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11-0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TH******** 项目名称#****局北京公安处手提包、拉杆箱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局北京公安处手提包、拉杆箱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BHTH******** 3、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为:********.00元。 手提包、拉杆箱为一套,共采购500套,控制价为400元/套。 4、采购范围#****局北京公安处手提包、拉杆箱采购,所提供的货物须符合相关行业的标准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完成交货及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报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等。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活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报价人必须为未被列****网站( ********)、中****网(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报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活动。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报价人必须为未被列****网站( ********)、中****网(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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