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宁都县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5.592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5.592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三、采购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天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工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为“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
//hd.chinatax.gov.cn/xxk/)。投标人需按“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做出实质性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颁发承装(修、试)五级(含)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至 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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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