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14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4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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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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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SY-2024-022 |
莲花县妇幼保健院腹腔镜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 |
1 |
批 |
14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 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是 R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R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产品中,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要登记表),属于一类医疗 器械的制造商须提供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不提供。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响应设备必须在响应供应商有效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范围内,非医疗器械不提供。所投产品中,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投标供应商所在地取消了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须提供网上备案截图)。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 年11月 08 日至2024年11月14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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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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