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编号:SSZ
2.项目名称:《[大运枢纽站及其周边地区]法定图则14-02、14-03地块规划调整研究》
3.预算金额:305,000.00元
4.最高限价:305,000.00元
5.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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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服务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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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运枢纽站及其周边地区]法定图则14-02、14-03地块规划调整研究》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6.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项目前期设计、规划论证单位:无
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0%
10.项目地点:深圳市
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谈判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或以上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非法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 9 日起至2024年11月 15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09:00~11:30 ,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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