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五河县沱湖乡大岗村工厂化循环水养殖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五河县沱湖乡,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五河县沱湖乡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请登录)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八、项目内容、项目规模、项目性质、实施时间、工程预算
1.项目内容:五河县沱湖乡大岗村工厂化循环水养殖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建约7200平方米钢结构温室、包含土建、水电、暖通、室外给水、雨污水管网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项目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4亩,总建筑面积约7200 平方米
3.项目性质:工程施工类
4.实施时间:2024年12月
5.立项批准部门文号:五发改投资〔2024〕152号
6.工程预算:2294.79045万元(含暂列金80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0 万元)
九、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资质: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行业类型为:建筑业。
2.项目经理要求
(1)执业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所在的单位。
(2)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9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项目经理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
3.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电子证照
(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可同时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接口获取政务数据;②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
(2)获取的电子证照信息与从省市场主体库获取的信息、投标人上传的传统影印件效力相同,请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自行调用,并做好相关数据核验工作。如遇获取电子证照数据与实际不一致的,以上传的传统影印件为准。
十一、招标范围
五河县沱湖乡大岗村工厂化循环水养殖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建约7200平方米钢结构温室、包含土建、水电、暖通、室外给水、雨污水管网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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