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室)以关于同意崇寿镇工业****网排查和提升工程(一期)实施方案的批复,项目批准文号:甬前发改投[2024]10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崇寿镇政府自筹解决,新区财政按规定给予补助,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市崇寿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市崇寿镇人民政府,委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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