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娄底电信分公司新建3个绿地机房箱体部分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娄底电信分公司新建3个绿地机房箱体部分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1名成交供应商。
1.3项目预算:21.8万元(不含税),本项目合同执行总金额不高于成交总金额(成交金额=成交整体折扣*预算金额),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1.4交货地点:湖南省娄底市。
1.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日内货到现场,货到15日历日内安装完毕。
1.6保修期:自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1.7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8……
1.9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报价,最高响应报价为整体折扣93%,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报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2.2.1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对应上述要求。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2.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3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处理范围在全国其他区域内存在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8日08时30分00秒至2024年11月13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1.1项目概况:娄底电信分公司新建3个绿地机房箱体部分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娄底电信分公司新建3个绿地机房箱体部分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1名成交供应商。
1.3项目预算:21.8万元(不含税),本项目合同执行总金额不高于成交总金额(成交金额=成交整体折扣*预算金额),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1.4交货地点:湖南省娄底市。
1.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日内货到现场,货到15日历日内安装完毕。
1.6保修期:自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1.7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8……
1.9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报价,最高响应报价为整体折扣93%,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报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2.2.1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对应上述要求。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2.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3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处理范围在全国其他区域内存在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8日08时30分00秒至2024年11月13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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