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 沈阳市大东区社会自维二次供水泵站(第一批)改造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备案。以沈大东(发)审[2024]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市大东区城市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阳市大东区社会自维二次供水泵站(第一批)改造项目EPC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大东区12个小区内(锦龙、凌云家园、世博家园、榆林新园、观泉佳园、万城小区、荣安新园、榆林大街安置房、大观苑三期、工商局、水润年华、钟表小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本项目对12个居民小区二次供水水泵及附属设施设备、智能远程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进行更新。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泵更新共计65台,更新薄壁不锈钢管1300米,水箱更新12个,智能远程监控系统12套,躺/立杠(薄壁不锈钢,含恢复)40560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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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工期要求:2024年12月12日 开工至 2025年06月30日 竣工 |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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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标 | |||||||||||||
| 1.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09:00 |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1.领取时间:2024年11月08日 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4日 16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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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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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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