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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医用液氧、医用瓶装气体二次采购公告
日期:2024-11-0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 医用液氧、医用瓶装气体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7.000000万元(采购包1:80.500000万元;采购包2:16.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7万元(采购包1:80.5万元;采购包2:16.5万元)

采购需求:

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拟采购医用液氧,医用瓶装气体(医用氧气、食品级二氧化碳、高纯氮气等),详细内容见本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包号

项目名称

预算

预计年用量

1

医用液氧

80.5万元

700吨

2

医用瓶装气体

16.5万元

一批

注:具体用量以实际需求为准,协议期一年。

合同履行期限:协议期一年,成交供应商接采购人(后勤保障部安排)送气电话后或订单后,24小时内送气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响应声明及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信用信息。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采购包2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必须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制造商;

2.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提供营业执照、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用液氧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医用氧的药品注册批件及质检报告等有效性资格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所有资质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则除了提供其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上述资格文件外,还需要提供其自身的如下资格文件: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涵盖液氧)、与生产厂家的签订代理协议,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所有资质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代理协议可以覆盖本次采购项目的协议期;

4.供应商必须提供许可范围涵盖“氧”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供应商委托其他企业运输的,需提供运输企业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委托营运协议;若供应商委托其他企业运输的,需提供运输企业的上述运输资质和委托运输协议;

5.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采购包2

1.经销商具备危化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商具备气体充装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所有资质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需提供所投产品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用氧的药品注册批件及质检报告等有效性资格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所有资质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询价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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