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且无财产可供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11月6日裁定终结江苏诺嘉智****公司破产程序。特此公告二O二四年十一月六日附件2024破35之二终结破产程序公告.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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