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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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名称 |
数量 |
简要要求 |
年度采购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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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2027年大红鹰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加工采购项目 |
1 |
本次采购包括18.9L/11.34L桶装水(PC桶),15L桶装水(PET桶)、4.5L桶装水(PET桶),大瓶水(500ML±50ML)、小瓶水(320ML±30ML)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
60万元 |
三、采购人:宁波大红鹰投资有限公司
四、(请登录)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供货能力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SC)”和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取水许可证”。采购响应时提供证书等证明材料。
3、供应商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采购响应截止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供应商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自采购响应截止日前三年内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供应商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5、供应商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至采购响应截止日(含)前无宁波大红鹰投资有限公司认定的尚在禁止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宁波大红鹰投资有限公司相关文件或档案为准)。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受理其采购文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采购响应。
7、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未受到过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在企查查和天眼查上的公布信息为准)。
8、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桶装水生产线和瓶装水生产线。提供生产线介绍和相关现场图片等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采购响应。
10、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供应商提供承诺书)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供应商。
七、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4日止,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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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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