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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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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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丰县高标准农田综合保险 |
1项 |
1年 |
92.00 |
注:1.报价超出最高限价金额的列为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必须对所投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3.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仅在评审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进行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依据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总公司投标的,须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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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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